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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把故事写完。

破晓 17【黑道AU/梅溪湖群像】


                          【声明】

阅前必看:背景设定,提及CP属性及人设介绍,全部请看这里!



注:本章推荐阅读BGM《逆鳞》




1.本章主要涉及CP:

深呼晰,星鹤。


2.本章主要涉及人物:

高天鹤,星元,王晰,周深,李向哲。



         slogan:破晓之前,胜负已分。



                   第十七章:逆鳞



              如果生命   对每个人

              都不公平   也没道理

              那就让我   带着孤寂

              继续前进   直到光明

                      ——《逆鳞》



高天鹤知道王晰今天肯定会见他一面,但他没想到谨慎多疑如王晰竟然会带其他人来,而且那人还是个杀手。


醒好的红酒味道绝佳,王晰难得给人倒酒,却不成想被高天鹤一口回绝。


“抱歉,王晰先生,本人不喝红酒。”高天鹤说得真诚、做得坦荡,直接干了杯威士忌,以示赔罪。


杀手间的默契让周深瞬间了然,侧身耳语提醒王晰:“红酒像血。”


那声音不大不小,刚好是在场三人都能听清的音量,也是颇为巧妙。


事实上,周深说的没错,作为一名曾经的杀手行业资深从业者,即便优雅如高天鹤也对堪称绅士标配的红酒毫无兴趣。原因无他,单纯就是红酒太像血,工作原因让他对这个颜色生理性厌恶。


王晰让高杨安排高天鹤入住的这家酒店,是王晰的私人产业,但事实上除了他本人和高杨,甚至连李向哲都不知道这间名为“达摩克利斯”的五星级酒店幕后之主是王晰。


从高天鹤他们入住的那一刻起,王晰就给整个酒店的员工放了假,调来自己的亲信负责他们的安保和起居。


一如现在他们身处的酒店顶楼花园餐厅,空荡荡地除了王晰、周深、高天鹤三人外再无其他。


“听李向哲说,你还带回来个男人?”


王晰细心地把自己切好的牛排换到周深面前,似乎这个时候问高天鹤这么一句,真的只是酒桌之上的闲话家常。


“你不也是。”高天鹤对这种满是机锋的饭局没兴趣,菜都没吃几口,除了喝酒也就调侃王晰和某人的关系能让他提起点兴趣,“还是个杀手。”


王晰不答反问:“杀手不是最怕有软肋?”


高天鹤自然听出王晰话里有话:“以王晰先生的身份和地位,不是比我更怕?”


“他,不会成为我最脆弱的软肋,只会成为我最坚硬的逆鳞。”比低沉醇厚的男声更让人感到心安的是王晰说这话时,那只握着周深的手。


感受着肌肤相贴传来掌心温热,看着王晰望向自己的那双深情的眼,那一瞬间,周深没来由地产生一种错觉——他的心,似乎被打开了。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王晰先生好比喻。”喝着威士忌的男人优雅从容,全然看不出是个被人不远万里抓回来接受庭审的阶下囚,“不过看来‘星’并没和王晰先生说过那句我们杀手圈的俗语——杀手只有逆鳞,没有软肋。”


在周深印象中,高天鹤这位同行前辈似乎永远都如此刻这般骄傲自信,那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更是他杀手生涯战无不胜的功绩所堆砌造就的。


周深了解高天鹤的骄傲,可王晰平生却最讨厌被人威胁:“众所周知,破晓前的夜最黑,黑夜里无论发生什么,都只当意外。”


任何行业能做到顶尖的人,都不会是一个死脑筋的庸才,王晰这话里话外的恐吓,高天鹤又怎会听不出来?


但是,他怕吗?以为拿星元做要挟,他就会怕?


笑话,他高天鹤长这么大,压根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鹤永远是洁白无瑕、美丽骄傲的,谁都休想让他低下他高贵的头:“夜里会有什么意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能送不止一位教父登基,同样也能拉不止一位教父下马。我这把三棱刺最后扎向谁的心脏,现在夜还长,王晰先生尚且能选,可别犹豫踟蹰到天亮,落得个给他人作嫁衣裳?”


“高先生,好口才。真不愧是鼎鼎大名的杀手‘Writer’,三棱刺做笔,世俗皮囊为纸,一笔一划、血肉肌骨皆是文章。”


“王先生,这是要捧杀?”高天鹤笑得风趣,状似调侃。


餐刀切过牛排,锋刃落在瓷盘上发出滋啦的尖锐响声,王晰却像没听见一般,只浅笑抬眸道:“怎么会呢?我只是一想到,后日庭审便能亲眼见识到高先生是何等慧心妙舌、文采斐然,颇为激动罢了。”


“夜不算长,三天不短。我相信,高先生届时定能书写出和我心意的惊世文章。”


漫漫长夜侵染而来,月光幽冷覆上顶楼的玻璃幕墙,桌上烛光和窗外月光呼应,高天鹤看着眼前谈笑饮酒的王晰,终于彻底理解了他老东家廖昌永先生五年前对王晰的那句评价——这个孩子骨子里住着撒旦,却能将梅溪格特带入天堂。

……………………


“我亲爱的星元医生,度假还忙工作呀?”


感受到身后熟悉的怀抱和气息,星元放下手里的工作,温柔地拍了拍某人从自己肩头滑下的那只不守规矩的手。


“我想着把院里剩下的一点工作和几个病人的后续治疗尽快交接完,那样就能安安心心地陪你好好逛街。”星元慢条斯理地说着,在壁灯昏黄的柔光中,他整个人却比光更温柔。


在高天鹤的印象中,星元永远那么地温柔耐心、认真负责,这个男人似乎从来都不会慌乱更不会急躁。


“今天在车上的事,很抱歉。”


回来之前,高天鹤本以为自己能控制住,毕竟过去五年他一直维持地很好,就算在莫里奥被李向哲找上门,高天鹤都成功控制住没有放出自己身体里那个“Writer”,可惜他终究还是低估了梅溪格特这片土地的魔力。


对于高天鹤的欺瞒,星元不是没有疑问,但他也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比起真相他更希望高天鹤快乐,他不想逼他讲出那些并非愉快的往事。


“你该跟我说抱歉的是你今天没写稿,说好的日更五千,让我快点知道故事的结局呢?你现在已经把我胃口吊得高高的,可不能当鸽子。”


看着星元那状似嗔怪的温柔话语,高天鹤只觉得心软得一塌糊涂,可星元越是这样不舍得逼他,他就越是自责愧疚,自责于不该对这样一个对他无比好的人有所隐瞒,愧疚于不该在他对事情危险全然未知的情况下,就擅自将他带入这个遍布暗礁、满是漩涡、危机四伏的梅溪格特。


他不是没想过找个更安全的时机以更合适的的方式告诉星元这一切之后,再由他自己做决定跟不跟自己来这里,但是李向哲来得远比他想象得快,他没时间再多做解释,他只能凭着自己的私心,把人带来再陪自己一程,带他亲眼看看这片耗尽自己大半生精力、热血的土地。


事实上,在真的回到梅溪格特之前,他一直坚定地认为凭借他手里掌握的东西,可以保护星元平安返程,但是今天下午王晰让李向哲给他递来的那件东西和今晚饭局之上王晰明目张胆的威胁恐吓,都让他清楚地意识到,事情的危机和复杂已经远超出他的想象。


高天鹤不得不承认,他还是太久没有接触梅溪格特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从他五年前一身“清白”地离开梅溪格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彻底丧失了原本属于杀手“Writer”的超凡的危机感知力和敏锐的风险洞察力。


这样的作家高天鹤,连当年的“Writer”都斗不过,更何况是王晰、余笛、阿云嘎这群天天在梅溪格特明争暗斗的人?


或许现在真的是时候,该告诉星元一切了,去留只有他自己有权决定,如果他现在真想离开,自己尚有余力送他安全回程,再晚就真说不好会生出什么变数。


“今天给你讲个新故事,好吗?”连高天鹤自己都不知道,他说这话时,声音都是颤抖的。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近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勇气,过去的五年他努力粉饰的一切,都在此刻土崩瓦解,只有星元能轻而易举击垮高天鹤全部的骄傲。


眼前的这个男人太干净了,他甚至不需要做什么,他存在的本身就是世间最大的圣洁美好,他身世清白、他为人善良、他救死扶伤。


如果,非要将这样的星元和高天鹤找一个共同点,那大概就是他俩的双手都沾满鲜血,但不同之处在于星元是为了救人,而高天鹤是为了杀人。


高天鹤一直觉得,过去那个满手鲜血、一身杀孽的自己和那段经历,肮脏得甚至不配入眼前这个人的耳,连在他面前提起自己的曾经都是一种对星元干净纯粹人生的玷污。


医生对于患者的情绪总是格外敏锐,而高天鹤不止是他的挚友,也是他的病人,他能感到他此刻的脆弱,他也知道他需要自己的支持和拥抱。


动作轻柔地起身揽住自己的挚友,星元把下巴抵在高天鹤肩头,轻声耳语:“好啊,只要是你的故事,我都特别爱听。”

……………………

那是个暗红色的密码箱,之前一直就在高天鹤卧室的保险柜里放着,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被他带了来。


“密码是WRITER。”


星元把箱子放在酒店套房自带的办公桌上,按照高天鹤提供的密码把字母锁一一对齐,而箱子的主人此刻却远远地坐在床头,看起来似乎连看都不想看箱子里的东西,哪怕一眼。


咔哒一声锁扣打开,这是星元认识高天鹤五年间,第一次打开眼前这个小巧精致的手提箱,里面只有两样东西——一把手枪和一支做工精美的冷钢色三棱刺。


“这是?”星元抱着箱子回头看向高天鹤,眼里的疑问不言自明。


当过往一切真得彻底袒露在星元面前时,高天鹤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如你所见,我曾经是个杀手。代号就是——”


星元鬼使神差地接上高天鹤的话:“Writer ?”


或许这就是二人的默契,我知你所想,你明我心意,很多话不需要说,答案就已经知晓。


“对,谁能想到曾经的杀手‘Writer’,有朝一日真的成了一个作家。世事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就像当初离开的时候,我也没想到,我这么快就又回来了。”


高天鹤说这话时,是星元从未见过的沉稳严肃,这样的他让星元无比陌生,或者说回到梅溪格特后的高天鹤,一直让星元感到陌生。


“你可以不回来的。”星元沉着头看着怀里那柄泛着冷幽寒光和森寒杀气的三棱刺,半垂的眸里晦暗不明。


“亲爱的,我不能。”高天鹤知道星元在怨他,但他别无选择,“这是必须履行的承诺。”


“哪有什么必须?!是莫里奥还不够远,对吗?那我们就逃到天涯海角,我不信他们还能找到!”


砰一声手提箱砸落在地,星元几乎是拽着高天鹤衣领直接把人怼在了墙上,这是他自从认识高天鹤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高天鹤动手。


身后是酒店床头的软装墙面,身前是怒意满满的挚友,而颈部动脉之上就是那柄陪伴他走过全部杀手生涯的三棱刺——医生果然是除了杀手之外,最熟悉颈动脉位置的人。


“这就是我这五年自由的代价,作为一名曾经的梅溪格特人,我必须信守承诺。”


此刻的高天鹤,眼里满是坚定和决绝,却又似乎了无生机,那眼神矛盾诡异又莫名和谐,那眼神星元只在一种人身上见过——慷慨赴死的将死之人。


“什么该死的梅溪格特人,从你离开这里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属于梅溪格特。你是我的患者,你只属于我。你答应过我好好治病,明年陪我登山看破晓的,这个承诺难道不比你当初那个更重?”星元说这话时,眼眶都因激动和愤怒而变得湿润。


高天鹤却没回答,反而抬手轻轻拭去星元眼角的泪:“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是在你们医院,我本来找你看病,结果被排在我前面的那位年轻女患者认了出来——”


“于是,我在你病历本上签下我名字的同时,拿出了锁在抽屉里那本你的第一部小说,管你要了个To签。”说起二人初见,星元的眼底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柔。


“还记得我当时签给你的寄语是什么吗?”


那么重要的事情,星元怎么会忘记,他至今都记得那本被他翻得有些翘角的旧书上,高天鹤那行潇洒有力的字:“如果生命,对每个人,都不公平,也没道理。那就让我,带着孤寂,继续前进,直到光明。”


那是周杰伦《逆鳞》的两行歌词,星元和高天鹤都很喜欢,当初星元只以为高天鹤是写给他悬疑小说里的那位主角,那主角就是个行走在黑白之间的杀手。


现在看来,那杀手是他自己,歌词又何尝不是写给他自己的?


星元太了解高天鹤了,以至于高天鹤现在根本不需要再多解释哪怕半句。


该说的也都说了,高天鹤知道他和星元的故事是时候该有个结局了:“我买好了明早回程的机票。”


“几张?”星元默默地放下了手中的三棱刺,拍了拍高天鹤被他抓皱的衣襟。


“一张。”


高天鹤觉得,他这辈子,大概没有说过哪两个字会比此刻这句话更让他感到沉重——那是一种把他生存的唯一信念从他生命中活活剥离的痛,可他别无选择。


“我不走。”此刻,星元眼中是高天鹤从未见过的郑重,那种坚定和虔诚如同立誓,“我要留下来,陪你。”


“好。”


话音落下的那一刻,高天鹤已然在心里下定决心——他就算豁出命,也要让星元平安离开。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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