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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番外一】梅溪格特杀手档案 03

            梅溪格特杀手档案03


☞前文指路:

《梅溪格特杀手档案》周深&代玮篇

《梅溪格特杀手档案》高天鹤篇 

 


                    0425号档案


代号:ZC

本名:张超

武器:主:狙击枪

       【擅长:狙击】

经历:


                   01.绝对忠诚


关于“ZC”这个代号,很多人都以为这只是张超偷懒按自己姓名缩写随意起的代号,只有张超自己清楚,为了向郑云龙这个生性多疑的“疯子”表明自己的忠心,他不惜将忠诚写进自己的代号。


“ZC”不是张超,而是忠诚,看似是在自我提醒,实则无不是在时刻提醒郑云龙——我为你卖掉了自由,双手染满鲜血,献上我绝对的忠诚,你不能忘记,你怎么能忘记?


或许是和郑云龙待久了,张超觉得自己做事都带点疯了,他恨不得郑云龙每一次叫出自己的代号都想起他是怎么成为杀手的——他是为了郑云龙,才拿起狙击枪的。


他要郑云龙一直记着,记着他张超是因为什么拿起狙击枪,又是因为谁成为一名杀手的——他要让自己那把雕着“燃烧玫瑰”的狙击枪,成为悬在郑云龙人生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他要让郑云龙每次喊出那两个字母,都记起这些年是谁护着他,一路从名不见经传走到权势滔天。


换言之,不是他在向郑云龙展示他的忠诚,而是在时刻用这个“ZC”敲打提醒郑云龙,告诉他——“是你,离不开我的绝对忠诚。”



             02.当玫瑰成为猎枪


玫瑰是如何成为猎枪的?


不是猎人的逼迫,而是玫瑰的选择。


关于成为杀手,张超和大多数同行都不一样,别人或许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但是张超是自己选的——无论是跟郑云龙来到云家,亦或是成为郑云龙最称手的枪。


张超一直活得很清楚,趋利避害、物竞天择,他可太明白他一个平凡“蝼蚁”该怎么在家族争斗、权力倾轧中逃出生天,偷来一线生机了——所以,他才羡慕郑云龙,不羡慕别的,就羡慕他够疯,那是他这辈子都做不到的东西。


杀手是个天生地养的职业,孤家寡人、无父无母、断情绝爱才算了无牵挂。


单论这点,张超这个杀手就做得很不称职——起码,比起大多数同行来说,他这种父母双全、风流浪荡、“家庭圆满”的人,很不像个“杀手”。


但,事实恰恰相反,这样的张超反而成了那个主动走进“地狱”的人——是他的父母亲手向这位未来极其优秀的狙击手,开出了他人生的“第一枪”。


张超,的确不是个孤儿,他只是个被父母双方都抛弃了的孩子。


那是一场梅溪格特难得一遇的暴雪,还是孩子的郑云龙乐呵呵地在深夜的游乐园门口捡到了满脸泪的小张超。


天很冷,泪在脸上一层层冻住,针扎一样疼,但是疼不过张超见不到父母的心。


人们都说孩子是上天给每对父母的礼物,可在张超看来,他显然不是——少年情侣未婚先孕得来的孩子,不是礼物,是惩罚,上帝对他们偷吃禁果的惩罚!


当然,这都不重要了,反正张超对生孩子毫无兴趣——他没兴趣看到第二个他出现。


在他看来,基因是自私的,人也是——关于这点,上帝都控制不了。


要他说,新人结婚是,不应该把手搭在《圣经》上说什么贫穷富贵、健康疾病、生死相随,而应该把手放在《进化心理学》和《自私的基因》上宣誓: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当然,这些对张超也不重要,因为张超的父母从小就给他立了个好榜样——不要相信那见鬼的爱情!



                   03.偏偏


张超一直认为,没有什么事物会比爱神阿佛洛狄忒鲜血孕育的红玫瑰更适合杀人这门艺术。


所以,他的狙击枪上一直雕着一朵燃烧玫瑰。


玫瑰热烈、火焰灼人,燃烧的玫瑰如同上膛的子弹一般,足够致命。


可他,似乎忘了一件很关键的事情——阿佛洛狄忒首先是爱神,而玫瑰偏偏代表爱情。


生命本身就是极小概率的事件,两个生命在亿万人潮、浩瀚宇宙中相遇,更是天文数字般的概率。


可一如玫瑰它就偏偏代表了爱情一般,张超他就偏偏遇见了金圣权。


那是一个让他打碎惯例、忽略本能的人生谬误,但是这一次张超是愿意的,他甚至满怀期待。


如果说,郑云龙在那个雪夜带走了张超生命中所有情感,那金圣权就是在那个雨夜里给张超找回了全部的爱恨——他爱他,张超知道,他爱金圣权。


张超知道,这不是因为金圣权是他的第一次失误;不是因为金圣权没有把他送去警局;不是因为金圣权收留他还帮他疗伤。虽然,这些都是张超凉薄人生难得的温暖,但是这些不是张超爱上金圣权的理由。


张超爱金圣权,又不止只爱金圣权这个人,他爱他优秀,爱他雄辩,爱他无可比拟的律师素养,也爱他聪明绝顶洞察自己所有图谋,他甚至爱他把自己怼到哑口无言,说到底他爱他尊重彼此立场、看清彼此底牌之后,依然愿意爱他一个平平无奇、微不足道的杀手。


哪怕,他们都深知,金圣权和张超的接触,随时可能让他送命——因为,郑云龙真的是“疯”的。


张超不止是郑云龙的枪,还是他的救命稻草,这样的张超,郑云龙不许他有软肋,更不许他叛逃。


这似乎是一场注定你死我活的爱情,可张超和金圣权这种“精明的利己主义者”还是爱了。


如果,真要说个非爱不可的理由,那大概就是张超代表“忠诚”,金圣权爱惨了他的“忠诚”,而张超爱惨了金圣权爱他的“忠诚”。


所以,你看人还是会见鬼的——张超还是陷入了这见鬼的爱情。



                    04.退路


张超有退路吗?他一直觉得没有。


从跟郑云龙回家的那一刻起,他的命就绑在了郑云龙身上——他不想死,所以郑云龙不能死。


自始至终他都没得选,无论是刚开始被郑云龙带回家,还是后来跟着郑云龙进云家,他都没得选,他只能选郑云龙。


所以,为了他能活命,郑云龙必须赢,他必须让郑云龙赢——在他的帮助下,也只能是他的帮助下。


于是,他选择成为一名杀手,成为郑云龙的枪——在郑云龙还没疯的时候,是他推了郑云龙一把。


比起一个清醒却软弱的雇主,张超更需要一个疯狂但强大的上司,是他挖掘出了郑云龙的疯狂,也助长了郑云龙的强势。


因为,只有这样,身无长物的他才能用他仅有的忠诚,为自己换来一世安稳、富贵无忧。


活着,好好活着,是张超一直以来最看重的东西,起码在遇见金圣权之前,他如是想到。


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人也总是贪的。


金圣权的出现,让张超不再只想一个人好好活着了。


就像以前,因为知道杀手朝不保夕,所以从不存钱、挥金如土的他,如今也开始为了金圣权存钱了。


不只是因为他家金大律师爱钱,还是因为,现在他赚的钱有想留给的人了。


以前他孤家寡人,但是现在他总想着,万一,哪怕万一有一天他不在了,他还可以有些钱留给金圣权。


既然,没命给他爱,那多少给他点钱也好。


总不能,爱一场就让人家落个一场空,到头来什么也没捞着吧——他家金大律师可从不做这么亏本的买卖。


他最爱看金圣权胜诉时的意气风发,他爱惨他赢时的样子,恣意、昂扬,活像个人群中的发光体,所以他舍不得他亏。


他一直知道,金圣权和他不一样,金圣权还有退路,而他说破天,只能努力为了金圣权,给自己找找退路。


一想到这,张超突然有点后悔把郑云龙逼疯了,毕竟一个清醒的雇主还能好聚好散,可是和一个疯了的老板辞职,大概率闹得个不欢而散。


不过,为了金圣权,张超其实也不介意闹一闹。


毕竟这么多年交情,郑云龙也不至于真一条退路不给,就愣是把他往死路逼吧?


所以,还是得活着,人活着,总还是有退路。


就像他,一路苟活着,不止以后有了退路,现在也有了爱。



…………TBC…………


☞本章出现的一些参考文素:


“新人结婚时,不应该手搭着圣经说不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至死陪伴,应该把手放在《进化心理学》和《自私的基因》这两本书之上宣誓: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来源网络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自私的基因》



“生命本身就都是小概率的事情,我们是一群星辰聚成的高级智能,在时间的荒野和空间的无限排列几亿亿个可能性中相遇。这种荒谬,就像瀑布的水逆流而上,就像鱼罐头亲吻猫咪,就像八月有八十天,就像玫瑰偏偏代表爱情,而我,偏偏喜欢你。” ​

——周峻纬《我是演说家》


以上片段在正文中我基本都没有完全引用,都是删减化用的。

不过,毕竟是作为了创作灵感参考,出于尊重原创的考虑,我还是在这里列一下,仅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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